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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法律诉讼检索之法律诉讼检索简介检索命题法条检索


一法律诉讼检索简介
一检索概念
法律诉讼检索是一个查询识别和判断与诉讼案件事实相匹配的法律文书的过程。这里的法律文书不单单指法律法规,还包括与法律有关的其他文件,如法案例,法学著作,法律文章我是大陆法系家,一个案件从形式逻辑上看,其审判结果必然是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相匹配的结果,因此,法律检索必须立足于法条意识,快速精准地检索到适用所诉案件的法条,关系到诉讼的成败与否,也是一个法律人基本实技能之一。
然而司法实践,诉讼活动不仅仅是从法条到法条,一些复杂案件,甚至都找不到可直接依据的法条,这就需要通过推理案件事实与其他相关法律条文的逻辑关系,印证自我的诉讼主张,所以在不能检索到具体有效法条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检索其他法律文书,如法案例,法律著作满足我们的法律推理需求。对于法律人而言,法律检索的过程也是发现案件争议焦点调整办案思路进行文书写作的过程。
二检索原则
1.权威性原则
法律检索必须坚持权威优先原则,坚持权威性的关键就是检索信息源的权威性。一方面要保障检索法条属于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确保法条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要保障检索到的案例隶属于家立法机关的文库和网站,只有坚持家立法机关的权威性,才能保障检索结果的有效准确和完整。
2.法条为主,案例为辅原则
在进行法律检索时,我们应当明白并非所有的法律纠纷都需要进行复杂的检索过程,法律检索的直接目的就是找到支撑我们所主张法律事实的法条依据,对于简单的案件首先进行法条检索是比较理性的,一般情况很容易找到相关的法条;当找到法条后,就需要梳理法律事实与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于刚接触某类案件的初学者而言,在阐述逻辑推理方面可能比较生疏,这时可以根据法条检索相关的案例,从案例学逻辑推理。
在进行复杂的案件检索时,当出现多个法律关系事实不清或法条空白的案件时,就需要法条检索与案例检索相辅相成的进行,从案例寻找法条,从法条追寻案例。
法律人在接到案件,对案情进行初步分析,知晓案件的难易程度后,先进行法条检索,再进行案例检索,是比较实用和节约成本的。
3.实用性和复核性相结合原则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智能的法律检索工具,方便法律人进行法律检索,我们要选择实用性强的法律检索工具,提高检索效率。另外,在得到检索结果后,一定要对检索结果进行复核,因为现在获得法律信息不难,难的是辨别信息的真伪,最好是和权威性的信息源进行印证,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避免只依赖一种检索工具或检索方法,这不仅会限制我们的检索内容,也会限制检索信息的真实性。
三检索工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今社会法律检索的检索工具多种多样,有付费的,也有免费的,我们应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检索工具以及安排好检索工具的使用顺序。
1.网络检索
网络检索的特点是多而繁杂,浅而梗概。一方面网络检索到的法律信息虽然丰富,但价值却参差不齐,无法轻易辨别观点的真伪性;另一方面网络检索到的法律信息浅显易懂,可以快速了解法律问题的基本情况和一些相关的背景信息,为下一步使用法律专业数据库检索提供方向。
对于网络检索,百度搜狗微信微博知乎等各种搜索引擎都可以进行,可根据个人的使用惯,多搜索方式结合进行,个人顺序知乎微信百度搜狗。
2.专业数据库
专业数据库的特点专且精,一般都是由专业法律群体推出的品,个人很难做到,专业数据库有法条,案例,法条解释,法律论文等综合性法律信息,给广大的法律人提供了便利。在法律检索工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选择综合性数据库,如北大法宝科威先行虽然这些数据库付费,但是真的好用,这些综合数据库案例与法条法条与法条案例与案例之间都建立了联系,可以进行拓展查询,另外,法律法规会注明是否现行有效废止还是变更,不必对法条有效性做二次复核,相当方便。
免费的数据库,也是有很多的,检索信息也是相当全面,就是与综合数据库相比,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和解析程度较低,但应用得当,也能找到诸多的检索信息,譬如无讼案例openlaw裁判文书网
1免费专业数据库对比
①免费法条检索数据库
②免费案例检索数据库
2数据库选择
对于数据库的选择,因人而异,结合检索工具和个人惯,选择适合自己的,但切记对于比较复杂的案子不要只使用一款数据库,会限制你的检索内容,影响检索效果。
就法条检索而言,北大法宝可以说是比较全面的权威性数据库,在检索法条时,使用北大法宝检索出的法条若不完整,再通过其他检索方式补充即可。
对于案例检索,根据检索工具的智能性和权威性,可以分成智能数据库和权威数据库,智能数据库,如无讼OpenlawCaseshare自备数据库,权威数据库就是裁判文书网。其实我们可以直接选择权威性的数据库进行检索,但是裁判文书网的检索效率相较于智能数据库,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智能数据库可以明显提高检索效率和检索效果,让智能数据库先行,为权威数据库提供便利,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在选定了数据库以后,要注意对数据库一些检索技巧的把握,如无讼数据库,在要搜索的词间输入号,可搜索在同段落内包含这些关键词的案例;在关键词前加上!可以只在法观点搜索该关键词;关键词之间输入,可搜索出在同一段落按照先后顺序出现这些关键词的案例;若不想让案例包含某一信息,可在关键词前加缩范围;若想快速查找某个法官或法审判过的案例时可输入?快速定位分类项支持当事人法律师法官法观点五个分类。
3.询问
对于一些特定或专业性的法律问题,若有这方面的专家人脉,在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前提下,不妨虚心请教,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指点一下,会有意外收获。就外在而言,法律要解决的问题可不只是对法条的理解,还要解决案件所涉及行业的专业问题,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样样精通,遇到专业问题还是专人询问比较高效;就内在而言,法律内部分类也是很明确的,精通一行的专业律师会成为未的趋势,理论上律师可以接受各种案件的诉讼委托,但是能接并不代表你一定能处理好,先让自己成为某一行业的专业律师,再多与其他专业律师打交道,拓宽自己的人脉资源,以防自己遇到特定或专业案件时,没有可咨询的人脉。
但对于一些不是专业性很强的案例,若遇到禁锢,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先自我进行检索,别一开始就到群里询问或打搅他人,这样不利于我们检索能力和思辨能力的培养,任何能力的获得都是一步一步培养起的,而不是靠询问他人就能获得的。
4.法律书籍和文章
我们在遇到紧急案件的时候,去查询书籍显然是不明智的选择,不是书籍不好,而是就某个具体的问题而言,查询书籍确实不方便。但在时的学过程,你对一门专业内容的整体认知,还是靠书籍的比较实在,书籍重在拓宽我们的认知能力,让我们在检索时更好地扩散思维。
根据法律检索需要的深度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将书籍分为科普类权威类专题类。当自己要涉足某一领域进行扫盲式学时,选择高校教材是相当不错的,高校教材的质量有保障而且内容全面,多为基础性学,很适合初学者;当我们想要对某个法律问题获得权威性解读时,特别是针对法条释义的书籍,就需要阅读权威法律机构出版的书籍。对人大立法的法条的理解,一般参考全人大常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官方署名编著或该机构工作人员署名编著的俗称的释义书系列,对最高人民法数量繁多的司法解释的理解,一般参考最高人民法内设庭室官方署名编著的俗称的理解与适用书系列一般由人民法出版社出版;对于某一话题需要深入研究时,就需要去寻找一些专题性书籍进行阅读。
在民商事领域,典型案例刊载刊物有1自1985年出版发行的最高人民法公报;2商事审判指导;3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4立案工作指导;5审判监督指导;6执行工作指导;7人民法案例选·法社季版;8人民法案例选·法制社月版;9审判案例要览;10人民司法·案例版;11人民法报·案例指导以及各省高公报等。
在时生活,对于专业法律文章的阅读,也是很好的学方式,专业文章一般会对某个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对于新人而言,不仅要学内容,还要学写作的方法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以便于自己也能具备写专业文章的能力。另外,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也可以通过知网万方等专门法律观点文库进行学,拓宽自己的思维能力。
每个人的检索惯检索思维和检索工具都各不相同,当你已形成自己的法律检索模式,并在实践对你生了极大的益处,就不要轻易的改变;当你觉得自己的检索模式不能适应自己的需求时,不妨结合他人的观点和方法,完善自己的检索模式。
四检索诉讼意义
1.确认诉求抗辩主张的有效性法律依据
法律检索就是以争议焦点的法律适用问题为心,通过各种检索方式获取全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成一个完备的法律适用体系,从而形成自己的抗辩思路。法律检索主要获取的内容包括确定法律关系性质和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关事实认定和证据质证方面的应用;与解决案件争议有关的逻辑说理;法的裁判观点以及有利我方的其他依据。
2.预测裁判结果和法律风险
通过对法律检索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法律素养判断个案的裁判结果。若整体上的结果,对我方有利自然是好的;若出现对己方明显不利的结果,则应当改变抗辩思路,穷尽一切方式仍无法改变,则应告诉当事人,由当事人决定案情的走向;若出现审判不明或审判不一的情况,则应当根据现有资料分析原被告双方的优劣,得出一个相对确定的风险比。
3.提供法官审判的法律依据
法律检索的结果是应当形成一份有利于我方诉讼的检索报告,虽然检索报告不算是正式的起诉书抗辩书和证据材料,但却是对起诉书抗辩书和证据材料的有利佐证,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法官的判断,为法官审判提供法律依据。
检索报告可以提供法官想知道的一些信息,并让法官乐意接受自己的意见,记住说服法官的四句话用逻辑推演用证据说话用案例辅助用精湛加分,而检索报告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检索命题
现实,一般的法律检索都是以诉讼为目的,为诉讼工作寻找依据,在确定检索命题时,要坚持先程序法后实体法的顺序。在程序法上,要对案件能否被当前法所受理进行检索分析,一般在程序法上,不太容易形成检索命题,但也不乏一些例外情况。在实体法上,从被告的角度出发,由于原告方已经将案情通过起诉书的形式提炼出,我们只需要结合起诉书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询问我方原告的情况,针对性地检索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抗辩即可。作为原告方时,对于检索问题的提出需要进行一定的分析过程,才能得出检索命题。
一理清案件情况,阐明法律事实
大多数当事人在进行案件的事实陈述时,由于缺乏法律专业训练,他们只会尽可能的陈述他们认为重要的情况,而非法律人所需要的内容。这时,我们就需要从谈话,通过已知的信息去引导当事人说出更多的事实,并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进行法律筛选和转化,排除干扰信息,提炼有用信息,使我们更好地分析案情。
在理清了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知晓案件各方的法律关系,通过我们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转化成相对简化的法律事实。这个过程不是一个由此到彼的简单过程,而是一个由杂到精的升华过程,尤其是对法律关系较多的复杂案件,更是不能立刻滤清思路,因此我们需要通过不断的法律实践,提高我们这方面的法律技能。将复杂的案情转换成简洁的法律事实是有效检索的第一步,如果对案件的法律事实把握不准确不全面,很可能导致整个检索方向的错误,只有理清案件的法律事实,才能正确把握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进一步固定诉讼请求或者抗辩思路。
二明确诉讼请求,寻找行为支撑
在阐明了案件的法律事实后,本着于我方当事人有利的原则,我们就应当行使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权,明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书写诉讼请求的内容时,一定要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明白当事人的诉请是精神方面还是物质方面的,万万不可自己直接依据法规下定论。
在民事案件,诸多请求权在同一案件同时并存或发生冲突时,应该确定各项请求权在行使上的先后顺序,以形成一种体系的观念。考察任何一个民事案件,请求权体系原则上可以按照如下顺序确定债权请求权合同上的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等→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等→人格权和身份权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知识权请求权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等。
在明确了诉讼请求后,就需要需要寻找支撑诉讼请求的行为证据和法律依据,行为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因为只有行为发生了,才需要证据证明,才需要法律判断。根据行为是否为法律人所知,可分为已知法律行为和未知法律行为,一般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行为是辨别不清的,往往概述不全,导致一些细节遗漏,使本应该为法律人知道的行为成为未知法律行为。而对经验不足的法律新人而言,也缺乏对类型案件法律行为的整体把握,需要通过法律检索完善自己的法律认知体系,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性询问,以扩充自己对案件整体法律行为的认知。根据法律行为对当事人是否有利,可分为有利法律行为和不利法律行为,对于有利法律行为,自然是我们喜闻乐见的;对于不利法律行为,我们当尽可能的减少其的不利影响。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应当引导当事人全面地讲述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行为,并根据对当事人的利弊,区分法律行为,为寻找证据支撑和法律依据指明方向。
三归纳争议焦点,精确检索命题
由于法律的局限性,当前法律可能无法对一些事实行为进行直接明了的判断,需要通过既有法律法规和逻辑推理印证各方的主张,在未到达最后的审判之前,一些行为是否合法是很难判断的,这些难以判断的行为也就成了每个案件的争议焦点,针对争议焦点,形成检索命题,寻求解决该争议焦点的依据,正是法律人的价值所在。检索命题可以采用提问模式表述,即某人某行为是否能够导致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或者消灭。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可能存在多个法律关系或诉讼请求,导致争议焦点也比较复杂,为此,可以采取分解思维,根据归纳的争议焦点分别确定对应的检索命题,对于每一个检索命题进行单独的检索,然后再整体进行检索分析,得出检索结论。
在确定检索命题时,要尽量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和特征性词汇去精炼概括检索内容,
这样不仅可以限制检索的范围,而且还有利于提高关键词的凝练度,方便于后面的检索过程。从我们开始接触法律检索时,就要树立精炼检索命题的意识,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可以先进行模糊概括,在模糊概括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提炼,逐渐培养自我提炼的能力。可能会出现概况不精确或找不到所需问题的情景,但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自我实践,就能提高对事实的概述能力和争议焦点的把控能力,从而提炼出精确的检索命题。
三法条检索
一法条检索概念
法条检索就是一个查询识别和判断与案件事实相匹配的法律法规的过程。法律人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拥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缜密的法律思维,能够将社会现象同法律相结合起思索问题。
作为法律人,首先要精通法律法规,通过语义逻辑立法意图条文演进法律体系法律实证等多重角度,逐字逐句的分析,对法律条文有系统和准确的理解,不可囫囵吞枣;其次,要善于法律逻辑分析,将法条与现实的案例相结合,并能用法言法语阐述两者之间的联系;最后,通过法律实践,总结法条应用的一般规则和特例,能准确应用于个案的需求,这就是所谓的法律经验。
二法条检索内容
通过法条检索,我们要尽可能寻找全面的法律文件,通过对这些法律文件的简析,寻求对我们有用的法条。按照法律文件的分类,应当包括1法律及相应的立法解释;2行政法规;3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发布的批复通知会议纪要等;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以及地方有关部门定的规范性文件;6其他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可知,能作为法裁判依据的法律文书,主要是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对于应当适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直接引用。上述四类法条,较难准确识别的是最高人民法制定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识别的基本规律是,1997年之后的司解必带法释文号,1997年之前的司解按惯例确定。另外,最高人民法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第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据此,两高的指导性案例,对各级人民法的审判,也具有参照的效力。
在检索法条的过程,一些比较琐碎的法律问题往往不会出现在法律法规,而是在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检察等机关的解释批复答复以及各种地方性法规,鉴于现阶段我较为复杂的司法环境,纸面上的法与行动的法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即便是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也有很大可能并没有被真正地执行,更遑论各个区域城市都有自己的惯性做法,例如劳动法方面的部分司法观点,各个省份在处理上就有不同。
三法条检索方法
1.网络→专业数据库检索法
在确定了案件的检索命题后,直接将提炼的检索命题在网络上进行检索,可以得到一些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含对该检索命题的各种观点及其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通过这些线索到专业数据库进行检索,顺利的话是可以快速找到需求的法条。但网络上的信息参差不齐,有时也可能弄巧成拙,需要我们谨慎的对待。
2.关键词案例倒查法
对于一些复杂或新型的案件,通过网络很难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这时就需要通过关键词案例倒查法进行检索,这其实是法条检索和案例检索相互贯穿的检索方法,在案例检索也同样使用。
根据检索命题,提炼出关键词,可以通过加长关键词加多关键词等方式进行案例检索,在检索到的案例,从相关辩论的表述和判决的行文里发掘新关键词和法条,以此反复,不断寻找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3.体系检索法
体系检索法是一个由面到点的检索方法,这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首先,你需要对各个法律法规内部分类体系有整体的把握,Openlaw数据库的案件分类功能,有各个法律法规大体上的分类,可以参考;其次,对案件事实的分析要准确到位,能分析出一个案件事实的所有法律关系,一旦遗落,将对整个诉讼流程生不利的影响;最后,多法律法规体系的综合运用,一个案件事实不可能只涉及到一部法律或一条法规,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很难分析出所有要用到的法律法规。若非已经充分掌握类案情况或专业资深法律人,不建议使用体系检索法,这是沉淀和总结经验的检索法,对于新人不适用。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专业数据库,或多或少的都有一定的自动关联检索功能,我们在检索一个案件事实时,会出现一些相关的其他法律司法解释裁判文书,点开这些链接,就能使我们对案件事实有更深入的认识,方便我们对类案体系的认知。
四法条检索资格认定
当我们做完法条检索后,可能会收集到诸多法条,无论是我们熟知的,还是模糊的,都需要对其的真实性时效性适用性准确性进行甄别。检索法条不仅要找到法条,还要找到正确的法条。
1.法条真实性
检索到的法律法规一定要保证其是真实存在的,搜索引擎有时检索到的法条可能是虚假的或错漏的,我们需要通过权威性的数据库进行核实,防止在诉讼文书上出现虚假的法条,这不仅影响你在当事人心的评价,更会造成你的诉讼案件失败,甚至影响你的职业生涯。
2.法条时效性
我们常说,法律职业是一个需要终生学的行业,就在于法律法规的时效性。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也是与时进步的,在检索到法条时,对于颁布年份较早公布较新或者不太熟悉的法律法规时,一定要审核法规是否已被废止,法条是否已公布但尚未施行。
以民商法律法规为例,实体立法一般不具有溯及力,民商事实体司解在实质上具有所谓的溯及力,即新制定的司解一般适用于该司解施行后的未结或新立案件再审除外,即便该案件所涉及的法律事实发生于该司解施行之前,程序立法或司解即时适用。
3.法条适用性
法条适用性涉及到三个方面的考量,分别是法条是否属于法裁判可依据的文件范围;法条在事项效力上是否适用于本案;法条阶级性冲突。
在检索过程,对于一些细致的法律问题,我们可能会检索到一些部门机关政策或地方政策,这些文件由于名称等称谓各地各有不同,需要我们甄别哪些是法律文件,哪些是政策规定,能作为法裁判依据的法律文书,主要是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而其他的政策规定可以成为我们的论证材料,但不可以成为法律依据,一旦将两者混淆,很可能使我们对案件的诉讼走向出现错误的判断。
每个法律文件都有其适用事项的范围,若检索到的法条超出适用的范围,就不能适用。有些是地区的不同,如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的标题已经明确了不能直接适用于农村房屋的租赁纠纷;有些是主体的不同,如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即明确该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非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当检索到较为生僻的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解释时,一定要检查这些文件是否与同级或上级法律规范相适应,若其的相关规定与上级法律规范的内容发生冲突,则是无效的规定,若其的相关规定与同级法律规范有冲突,则应当请示同上级机关。一般情况下,甄别后的有效法条之间发生冲突,应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三大原则确定法条适用,若通过三大原则仍无法确定法条适用,则应参酌规范目的和既有判例确定最终的法条适用。
其涉及法律效力等级判决的必读文件有1华人民和立法法;2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3最高人民法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4最高人民法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5最高人民法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6最高人民法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
4.法条准确性
检索到有效的法条后,要对法条的内容有准确的把握,特别是比较复杂的法条,要借助相应的法律释义进行解读,以防自己基于自我片面认知,而忽略了法律条文的真正内涵,法条准确性认知就在于明晰该事实与所引用法条是否恰当。一方面可以通过专业数据库的法条检引功能进行学,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权威的法条释义书籍进行学,以此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充实自我的法律修养。